烟雾病是一种病因不明的、以双侧颈内动脉末端及大脑前动脉、大脑中动脉起始部慢性进行性狭窄或闭塞为特征,并继发颅底异常血管网形成的一种脑血管疾病。由于这种颅底异常血管网在脑血管造影图像上形似“烟雾”,故称为“烟雾病”。
烟雾状血管是扩张的穿通动脉,起着侧支循环的代偿作用。患者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包括认知功能障碍、癫痫、不随意运动或头痛,其中最常见的是脑缺血,可表现为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TIA)、可逆性缺血性神经功能障碍(reversible ischemic neurologic deficit,RIND)或脑梗死,其中TIA常由情绪紧张、哭泣、剧烈运动或进食热辣食物等诱发。
自发性颅内出血多见于成年患者,主要原因是烟雾状血管或合并的微动脉瘤破裂出血,以脑室内出血或脑实质出血破入脑室最为常见,也可见基底节区或脑叶血肿,单纯蛛网膜下腔出血较少见。神经功能障碍与脑缺血或颅内出血部位等相关。
烟雾病在东亚国家高发,且有一定的家族聚集性,遗传因素可能参与发病,在女性多发,有儿童和青壮年2个高峰发病年龄,脑缺血和颅内出血是该病的两种主要危害,总体上儿童和成年患者均以脑缺血为主,而颅内出血多见于成年患者。近年来,烟雾病在我国的发病率和患病率有逐渐上升的趋势,但在诊断和治疗上仍存在一些争议。
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型
最多见,约见于全部特发性烟雾病的70%。临床特点是反复发生一过性瘫痪或力弱,多为偏瘫,亦可为左右交替性偏瘫或双偏瘫。发作后运动功能完全恢复。病程多为良性,有自发缓解或发作完全停止的倾向。极少数病例伴有半身惊厥发作、头痛或偏头痛。罕见一过性感觉障碍、不自主运动或智力障碍。
2.梗塞型
急性脑卒中,导致持续性瘫痪、失语、视觉障碍和智力障碍。
3.癫痫型
频繁的癫痫发作、部分性发作或癫痫持续状态,伴脑电图癫痫样放电。
4.出血型
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脑实质出血,成人患者出现本型的几率大于儿童患者。
以上临床分型的后三型合称为“非TIA型”,病程复杂多变,预后较差,多表现为混合型,如癫痫型加梗塞型、癫痫型加TIA型等。如为单纯癫痫发作,预后不一定很差。无论何种类型,4岁以前起病者预后较差。此外,临床症状及其严重程度决定于侧支循环的代偿效果,如果能够维持足够的脑血流灌注,则可能不出现临床症状,或只有短暂的TIA型发作,或头痛。如果不能保持脑血流灌注,则症状严重,引起广泛脑损伤。

烟雾病主要采用Suzuki分期,分为以下六期:

一期、颈内动脉末端血管狭窄。

二期、颈内动脉末端血管狭窄进一步加重,引起周边烟雾状血管增生,少量烟雾状血管增生。

三期、颈内动脉末端血管狭窄进一步加重甚至累及到大脑中动脉狭窄或者大脑前动脉狭窄,烟雾状血管增生增多。

四期、累及到Willis环周围的血管引起狭窄或者闭塞,烟雾状血管还有进一步增多,如果累及到大脑后动脉,可以直接判断是四期。

五期、在四期基础上病情进一步加重,甚至直接闭塞,烟雾状血管减少。

六期、颅底最大的Willis环附近大血管,颈内动脉、大脑中动脉、大脑前动脉完全闭塞,烟雾状血管消失,通过颅外血管代偿吻合到颅内改善颅内供血。

烟雾病与烟雾综合征的鉴别缺乏分子标志物或其他特征性的客观指标,主要依赖形态学特征以及数十种伴发疾病的排除,这在临床上缺乏可操作性。而大多数情况下二者在治疗原则上并无明显差异。
确诊烟雾病还需排除的合并疾病:动脉粥样硬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结节性周围动脉炎、干燥综合征)、脑膜炎、多发性神经纤维瘤病、颅内肿瘤、Down 综合征、头部外伤、放射性损伤、甲状腺功能亢进、特纳综合征、Alagille 综合征、Williams综合征、努南综合征、马凡综合征、结节性硬化症、先天性巨结肠、Ⅰ型糖原贮积症、Prader-Willi综合征、肾母细胞瘤、草酸盐沉积症、镰状细胞性贫血、Fanconi 贫血、球形细胞增多症、嗜酸细胞肉芽肿、Ⅱ型纤维蛋白原缺乏症、钩端螺旋体病、丙酮酸激酶缺乏症、蛋白质缺乏症、肌纤维发育不良、成骨不全症、多囊肾、口服避孕药以及药物中毒(如可卡因)等。
(一)药物治疗 
对烟雾病尚无确切有效的药物,但对于处在慢性期患者或烟雾综合征患者,针对卒中危险因素或合并疾病的某些药物治疗可能是有益的,如血管扩张剂、抗血小板聚集药物及抗凝药等,但需要警惕药物的不良作用。日本2012年新指南推荐口服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治疗缺血型烟雾病, 但缺乏充分的临床依据,而且值得注意的是,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等抗血小板聚集药物可能导致缺血型向出血型转化,一旦出血后不易止血,对患者预后不利。
(二)外科治疗 
颅内外血管重建手术是烟雾病和烟雾综合征的主要治疗方法,可有效防治缺血性卒中。近年来,其降低出血风险的疗效也逐渐得到证实。关于手术时机,因为该病呈进展性病程,较一致的观点是一旦确诊应尽早手术,但应避开脑梗死或颅内出血的急性期,具体时间间隔存在较大争议,应根据病变范围和严重程度等作出决策,一般为1~3个月。
血管重建术式主要包括3类:直接血管重建手术、间接血管重建手术及联合手术。 
(1)直接血管重建手术:
A. 颞浅动脉-MCA分支吻合术,最常用;颞浅动脉-ACA或颞浅动脉-PCA吻合术可作为补充或替代,当MCA动脉分支过于纤细或者缺血区位于ACA或PCA分布区时选择应用;
B. 枕动脉或耳后动脉-MCA分支吻合术,在颞浅动脉细小时可以选用;
C. 枕动脉-PCA吻合术,主要改善PCA分布区的血流灌注,较少应用。
(2)间接血管重建手术:
脑-硬脑膜-动脉血管融合术(encephalo-duro-arterio-synangiosis,EDAS)、脑-肌肉血管融合术(encephalo-myo-synangiosis,EMS)、脑-肌肉-动脉血管融合术(encephalo-myo-arterio-synangiosis,EMAS)、脑-硬脑膜-动脉-肌肉血管融合术(encephalo-duro-arterio-myo-synangiosis,EDAMS)、脑-硬膜-肌肉-血管融合术(encepho-duro-myo-synangiosis, EDMS)、多点钻孔术(multiple burr holes, MBH)以及大网膜移植术(omental transplantation, OT)等。
(3)联合手术是直接和间接血管重建手术的组合。
各种手术方式的疗效报道不一,且存在较大争议,缺乏高质量的循证医学证据。